【最新資訊】今年全國兩會首場新聞發布會有哪些重點?
一是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二是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保驗收。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重點方向、重點任務及預儲備項目清單,認真謀劃一批成熟度高、減排效益明顯的項目申報入庫,全力爭取上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的通知》(環辦科財〔2021〕22號)等文件精神,現征集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具體通知如下:
關于印發2023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廳答復】企業拆除大氣和污水污染防治設施是否還需要進行審批?
【省廳答復】企業排污許可證到期未續證,發證部門能否直接注銷掉?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三輪第一批5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陸續進駐福建、河南、海南、甘肅、青海五個省開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組全面進入下沉工作階段。
【省廳答復】企業已建立電子臺賬,是否還需紙質臺賬?
【省廳答復】已經通過環評審批并驗收完成的建設項目轉讓,是否需要重新環評?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