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環保部令第41號)規定,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采用網上備案方式。2017年1月1日起全國正式啟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外,其他登記表類別建設項目須在備案系統上填報備案。建設單位或個人可在項目建成并投運前登錄備案系統進行網上在線備案。
備案系統網址為:http://58.248.45.69:30001/REG/
備案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58.248.45.69:30001/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環保部令第41號):
http://www.mep.gov.cn/gkml/hbb/bl/201611/t20161125_368260.htm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惠城區分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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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惠城區分局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相關要求:
? ?1、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前,應核對建設項目是否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水源保護地等相關文件中命令禁止建設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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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認其備案的建設項目是否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規定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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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擅自降低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并辦理備案手續,經查證屬實的,環保主管部門將認定建設單位已經取得的備案無效,向社會公布并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二)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表,擅自投入生產或者經營的,分別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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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設單位在線提交環境影響登記表后,打印完網上備案系統生成的備案編號和回執后應妥善保管,以備后查。立即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回執報送至環保局相關科室,辦理確認備案。若逾期未報送辦理的,環保局將在備案系統中刪除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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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完成后,建設單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在建設項目建成并投入生產運營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再次辦理備案手續。